致慈惠堂堂内各理监事的函 (1946年3月13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1 17:12 点击:240次

中英、海平、寄宇、君弼、明藻、子仪、希颜、干青、华清、笃生、绍唐、容光、绍勋、鸿一、渭清诸先生:

惠函奉悉。澜离省后,因徐申甫先生辞职,何培权亦相继离堂,本堂行政事项几完全停顿。邵明叔先生函嘱中英、海平两兄以常务理事维持进行极为妥善。前日接海平、明藻、子仪、笃生信,谓培权已先回堂,甚好,惟徐申甫先生尚未肯来。今后澜是否常居成都亦成问题,忠实地为慈惠堂计,澜谨以至诚之意,恳请中英先生即以常务理事暂代理本堂理事长,使主持有人,各堂厂所事务在和衷共济之中得顺利进行。其造福于数千老幼孤贫,实非浅鲜。切愿中英先生慨允担负,并请本堂同人诚切挽求中英先生即行代理理事长,勿复推辞。一面即由文书组为我办一函通知各理事、监事,说明“慈惠堂事关重要,徐副理事长辞职,澜亦不能常居成都,本堂事务必须经常有人主持,特请常务理事余中英先生暂行代理本堂理事长。澜仍负责随时帮助。”至澜在常会所提议商诀之事,一为本年预算一部分可以裁减,一部分事业宜有积极计划予以增加,以期继续博得社会之赞誉;二为保款委员会之设立,俾经济公开,为本堂立一良好永久的规制。希望照前议做去,以谋慈惠堂之光大发扬,至感至祷。此上敬颂台绥,并送陈明叔先生一阅,恕未另。

张澜再拜

(成都市档案馆1-1-68)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