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慈惠堂事务处理与堂内各理监事商讨函 (1946年3月1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1 14:43 点击:207次

培权、海平、子仪、笃生、象谷、渭清、寄宇、君弼、希颜、明藻、华清诸先生鉴:

兹有关于慈惠堂数事,希予照办。

一、本堂会计应即实行独立,所有各堂厂所会计人员均由会计组主任监督、考核、调换,对于各堂厂所亦实行独立。

二、徐申甫先生如未来堂,遇有重要事件,即由本堂各主任及各堂厂所主管人会商办理,由总干事召集之。

    三、钟兆琼、蒙尔毅、陈则民所欠本堂之款,周某所借本堂之米,均应加紧追收,限于本月内自还清楚。如[逾]期不还,即函请政府究追。

张澜手启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 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