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四川省政府公函 覆郫县知事公署犀和镇团总张尚渊呈覆各节殊非事实 (1929年11月13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4 09:47 点击:65次

迳覆者:

顷准贵署十八年十月十二日大函“据转犀和镇团总张尚渊呈覆青龙场佃户李和森等以遵判主立约,遵约纳租,租明歧累,转请核销等词,具报该团总函转敝校,除原文不录外,改开‘请烦查照。此致’”等由准此。查敝校根据前四川督省两署定案接收前高等学堂产业,并经中央政府核准前函,业经载明在案。兹复准四川省政府省字第四五八号公函开“迳覆者:顷准贵校十八年大字第二五号云云。请烦查照。此致”等由准此。是该省教育经费收支处粟雨田、孙友于等盗卖此项田产,经前省署严斥,未准。该团总与语该佃等呈覆各节,殊非事实。兹准前由,相应照录省府函覆原文,函覆贵署,请烦查照为兹。

此致

郫县知事公署

校长张澜

中华民国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党跃武主编《张澜与四川大学》(下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