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商刘湘督办设民团总指挥处 (1933年11月16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1 09:33 点击:80次

函商刘湘督办设民团总指挥处

(1933年11月16日)

 

昨日面谈各节,当荷采纳,关于安抚会设民团总指挥处,以便节制剿匪区各县团队,籍收军团合作指挥统一之效。亦经商明,认为可行。惟组织问题,尚须斟酌,现已再三考虑,总指挥似只应设一员,各区负责人员,即以副指挥或指挥名义行之,如此则系分明,军权可以集中,而运用亦较为灵活,一得之愚,掬陈左右,即希裁择,耑此致颂崇绥。

 

  (1933年11月16日《新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