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刘湘请蠲克复匪区各县田赋及所有苛捐杂税 (1933年10月23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1 09:31 点击:90次

致函刘湘请蠲克复匪区各县田赋及所有苛捐杂税

(1933年10月23日)

川北惨遭赤匪蹂躏,历时八月,地方既残破不堪,人民复哀鸿遍野,抚辑劳徕,责在政府。本会日前开成立会,曾经提议请求当局对于匪区各县,斟酌情形,分别蠲免田赋及所有的苛捐杂税,当经一致通过在案。兹就调查所得,通、南、巴、仪四县,全陷于匪,及昭、广、苍、阆四县仅存半壁,时间既久,受祸亦烈,所有为匪陷落地方,应从现时起,至二十四年底止,蠲免田赋及一切苛捐杂税。营山全县,蓬安、南部大部分地方,近被匪锯日虽浅,而残破仍大所有者。匪陷落地方,应从现时起及二十三年底止,蠲免田赋及一切苛捐杂税。以上各县,被匪情形,虽属不同,其应加体恤则一,此与收拾人心,夺回民众,影响甚大,贵督办饥溺为怀,痌瘝在抱,即请发布明令,期在即行,为憔悴呻吟之民众,解除痛苦,风声所播,人知感激,实为剿匪之一大助也,相应函达,请烦查酌办理为荷。

(1933年10月23日《新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