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一)查政府推行乡镇公益储蓄。旨在利用人民剩余购买力挹充建设在需用,尤其吸收游资,促使法币回笼稳定物价之功效。所谓剩余购买力,系发生于个人入超,而游资系指非个人生活或事业维持周转所必需之资金而言。查行政院公布之普遍推行全国各市县乡镇公益储蓄办法内第6条,各县市政府对富有之绅商地主,估计其收入总额,直接劝储一定数额,并对乡镇分配储蓄数额,由乡镇公所组织储蓄团体,向农工商人等,行按户劝储,平均每月每户至少应认储100元等语。政府立法时,已能深切体认,并经明确指示办法:1、劝储之对象应为自然;2、劝储之标准系收入总额;3、劝储之办法为组织团体。乃推行以来,变劝储为摊派,且有同是一人,同为一事,而担负数重者;又有同是一事,分在各地,而担负各别者;有派额适如其资本额者,有派额竟超过其资本总额者,错综重复,屡见迭出。甚至人民有向政府申请登记事件,亦一例派储,不惟重重担负,既苛且扰,殊有背于政府发动劝储之旨,此就全国言之也。
再柩全川储蓄总额为60万万元,全川各县市储蓄额40万万元,重庆陪都储额20万万元。全川各县市储蓄分配,以土地为对象,摊派百分之四十,为16万万元;工商业百分之四十,为16万万元;自由职业百分之二十,为八万万元。查全川田租总收益额,据历年四川农业改进所调查统计,为一万万二千万石,平均山田占半数,以上佃各半计,所能担负一切额租税之地主,其总收益不过六千万石,除本年度征实二千一百六十万石,又储谷三百二十万石外,其所余不过三千五百二十万石。换言之,已缴归国家者占其收益五分之二强,何能再担此巨额之储蓄。至川省内地各县市之工商业,均归幼已极,又何能担负以土地为对象之同等数额。至于自由职业者更有生活不保之势,纵欲爱国,力不从心。况属于全川各县市土地一项者,我政府于本年度增加征实四百万石时,即再四声明,不再以土地为对象,增加人民任何负担。人民尊重政府,实践诺言,不能不请求政府,于本年度暂缓摊派此项乡镇储蓄十六六万元者。
复查重庆陪都总额二十万万元,以全市人口,据警局统计,共为九十万人,平均每一人负担二千元以上。若将公教人员及老弱妇孺无力购储者除外,则每一个人负担数字,恐更为惊人。计三十二年度总募同盟胜利公债,陪都总额不过四万万元,据闻实收仅半数。此次推销公益储蓄,派额竟达五倍以上,而工商业派额约为公债之一倍,计六千万元,占其资本总额一万五千元之百分之四十。又闻商家派额,接营业额抽派百分之八,其资本额小而营业较大者,即倾其全部资本,亦不敷购储。至金融业摊额三万四千万元,占以往公债额之十倍,如以其营运基金而言,联同国家银行在本市所国分资本不过一万万元,约达三倍以上。所谓以资本摊派,以行址房屋分购,以及从业人员自动认购,层出不穷,殆难悉数。其他各省市县有分支行处者,又须照此一一重购,不一而是,即以金融业言之,购储一事,至于如此。则蜀中人民负担情形,亦可以概见矣。
查年来工商业异常不景气,商号歇业及工厂停工情形,已甚普遍,呼吁救济,历载报章,其资金之运转即滞,盈利之获取无由,乃受此重重派储,尤不堪命。如不予以减少及改善,则迫而歇业者必多,殊堪忧虑。
等仰体政府推行储蓄以利抗建起见,爰就民力所能负担,民意所欲改善,建议如左。
办法:
劝储标准,应照请行政院颁布办法,以收入总额计算其购储数字,至多不得超出收益百分之二十,并须简单化,以一种为标准,不得重复派购,以减少人事苛扰。
劝储方式应本行政院公布之办法,工商业以其同业公会推代表,市县乡镇公推正绅,分别组织委员会,将劝购总额,详加分摊,一一审核后,酌情劝储,藉昭公允,以免勒索。
储蓄总额,应请分别展缓或酌减。
劝储对象,以全川土地为对象,所摊派之十六万万元,因本年度征实总额既已增加四百万石,又种谷三百二十万石,应请暂缓劝储。同一公商金融业之分在各地者,及个人之兼营各业者,应一律集中劝储一次,以免重复。
以上所陈,亟盼减缓,并改善劝储办法,以利推行。是否有当,即请公决。
提案人 邵从恩、朱之洪、张澜、但懋辛
联署人 曹叔宝、黄肃方 胡仲实 黄肃方 钱公来 居励之 喻育之 林虎 王普涵 伍智梅 李琢仁 张之江 彭其生 陈时 韩汉藩 孔庚 阳林保 陈逸飞 李璜 卢前 陈博生 胡木蘭 胡秋原 李 廷 薛明剑 张缉 周道刚 龙文治 潘昌猷 刘王立明
(《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三次大会提案原文》国民参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