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川僻处西陲,民风锢蔽,而人口之多,为各省冠,推广教育,诚为要图。现值川乱初平,建设伊始,对于教育,尤宜有根本计划,方足以资率循,而谋进步。吾川施行新学制,早已颁有明令,迩来各县,初中已告成立者固多,而从事筹备,不久即当成立者,尤复不少。即以旧日中学计之,亦有60余校。而高级中学,尚无一处,一二年后,各大学即不收四年制毕业之中学生。吾川万余中学毕业学子,将安插于何处,此为学生便于升学计,不能不多办高级中学。川中教育夙称落后,今值改制伊始,尤宜努力猛进,不可再蹈故撤,致文化进程,远遜他省。此为发达川省文化计不能不多办高级中学。至举办之方,若纯由省经费设立,为数自属不多容纳,当然有限。恐现有之初中学生,将不能尽数收容,更何言于将来之推广。若由各县联合举办,现值民穷财尽之际,各县自筹初中,大多已力不能胜,若再责以兴办高中,更属事所难能。惟联合中学原有校款、校舍、校具等,若以省经费补助之,使改办高中,则成立较易,于省款所需。既属不多,而于教育推广,则所利实大。外省如此办理者,亦多有成效。且现在教育改制,各县多筹设初中,则联合中学,势成赘疣,欲久事维持,殊属困难。若自改高中,又财力不逮,非借省款补助之,势将无形消灭。此为办理便利,与维持旧日联中计,以省经费补助联中,改办高中,实为简切易行之图。况全川肉税,若悉数交出,每年百余万元,则除省教育机关,及省立各校支用外,助补联中改造,亦绰有余裕。倘更实行投标竟収,其数当更不止此。如是于省教育之进行,亦无妨碍,诚一举数得。兹定用省经费补助联中,改办高中办法,是否可行,应请大会公决。
一、省经费补助联合中学改办高中,其办法分期改办之。
第一期 民国15年内行之,就各道道治所在之联合中学改办之。
第二期 民国17年内行之,就旧有各府治之联合中学改办之。
第三期 民国19年内行之,就旧有直隶州之联合中学改办之,或其他交通便利,道里适中之县立中学改办之。
二、补助经费,除各联合中学旧有之经费外,得视各校经费状况,及学生人数多少,每年酌量补助银1万—3万元。
三、省款补助,各联合校先由教厅指拨,该校附近县分之肉税定案后,即由该校,每月迳向各该县提拨,并呈报教厅,及省教育经费收支处备查。
四、省款只限于补助各联合中学,改办高中之常年经费。至另建校舍、及一切设置费,慨由各联合县自行筹备。
五、以省款补助联中,要以不妨害省教育进行为限。
提议人 岳池县代表吴秉礼
联署人 李奎安、张雪亭、张表方、林维干、李璧珍、唐振凡、贾铸、苏学海、刘伯华。
(《华西日报》19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