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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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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褒扬秦寄宇事宜致省政府社会处处长黄仲翔
(1943年1月18日)
客复接奉大函,以本堂拟具寄宇捐立养老院章程嘱予备查,并转请褒扬,自应照办。惟须附具证明书方符手续,当经遵照颁来式样填就函送。迄今已多日,未识中央有无回文,幸祈费神查示。至本堂图记及理事会图记暨监事会图记,前已函请贵处刊发,并望从速颁下,以便启用,不胜盼祷 。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第2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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