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持民生公司股份事复函卢作孚
(1935年3月25日)
三月十五日曾接尊函,谓查澜账尚存银六百零六元,加三百九之四元,可拨两股,已嘱会计处移转友人股,月底送达股票云云。据此,则移转友人之股当系两股,二十三日已由公司送到股票二张。惟查二十三年三月,澜曾将股红息奥马等移作股本,记得此次增加之_股尚有欠数未经补足。旋接南充舍下来信,谓收到民生公司五百元股票一张(请会计处查)。尊函所云三百九十四元或即去年三月将股红息舆马等移作股本之数,因澜另外未有存款也。若然,则此三百九十元之数去年已发股票一张,今年存银六百零六元,除以一百零六元补足去年欠数,只有五百元。如移转友人之股系两股,送来股票又系二张,则尚须补交五百元。请即嘱会计处查明赐复为荷。
卢作孚在该函上批:“因每月有舆马二十元,曾寄上有账单,故去年加股之欠款业经填清,且有剩余也。”
(《卢作孚年谱长编》第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