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9军部
(1935年1月10日)
查阆苍南三县难民人数甚多,情形甚苦。曾由本会指拨赈款,运送寒衣,派定人员前往散发,迭经函达贵部在案。现本会已与重庆救济会商定协同救济,所有赈款已由重庆起运到顺,并再行转运阆苍南三县分发。当即催促前经派定之安抚委员杨辑五、陈任民、杨茂楸三君,迅速驰往三县,会同重庆救济会人员着手办理。惟此项赈款,究属有限,拟请贵部迅令阆苍南三县县政府即日布告。此项赈款只限于救济匪区内逃出难民。至未陷区域人民,不得混同请领。又将来散放此款时,难民拥挤,诚恐滋生事端,请于每一放赈处,请兵一排,维持秩序。亦乞贵部发表令饬三县驻军将领保护各散赈人员。关于派队到场维持各事,希于各委员,到场时商洽,是为至荷。相应函达,请烦查照。
(《新新新闻》193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