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新成果——张澜研究中心从台湾发现张澜的重要新史料

作者:张澜研究中心 来源:张澜研究中心 时间:2026-04-20 17:18 点击:72次

张澜研究中心十分重视张澜文献史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把其作为研究中心的重点工作。

近几年先后到重庆、四川、成都、南充、阆中等地档案馆及部分高校档案馆,二十余家省市图书馆及部分高校图书馆收集张澜文献史料,查阅了百余种近现代中文报刊,收集到大量的张澜文献史料,取得了重大成果。还数次安排专员到台湾收集张澜文献史料。

近日,张澜研究中心从台湾收集回来第四批张澜文献史料,共14批次,43页。

4a8082f55b1ba2adef99705023ddb33c.jpg

这批张澜史料包括:1917年7月9日嘉陵道道尹张澜、钟体道等通电各督军省长;1917年11月16日四川省长张澜电总统冯国章不能任内阁总辞及反对调停;1933年11月19日张澜等电蒋中正请电政府依全国救济会议决议拨麦借款以备川省复兴农村之需;1933年10月7日 张澜等电中央请拨经费以减轻人民负担;1934年8月23日叶维电蒋中正等张澜游说且开会挽留刘湘;1941年2月22日张澜等呈请蒋中正关于国民参政会此次开会建议邀请中共出席,完成行宪手续等意见;1945年9月6日戴笠叶秀峰张镇呈蒋中正共党徐冰王若飞毛泽东张澜对国共谈判宣传汇报;1946年10月2日张澜等电国民政府对国民大会各党派代表名额分配之疑议及今后和平建国之意见;1946年10月5日,国民政府文官处政务局关于张澜等电国民政府对国民大会各党派代表名额分配之疑议及今后和平建国之意见的处理意见;1947年5月14日张群呈蒋中正民主同盟张澜函请承认民主同盟之合法地位;保密局等呈蒋中正为李济生郭沫若等积极筹备民主阵线,张君劢同张澜等谈话内容情报四则;1948年5月27日,张澜黄炎培罗隆基等于五月廿七日致函港方民盟左倾分子表达三项意见;1948年6月12日,毛人凤呈蒋中正查张澜致函沈钧儒等须积极表明民盟一贯政策与坚守独立立场,以消除国内外猜疑误解等情报;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视察团报告书,第5篇北路组视察报告等。

以上史料全部来源于台湾国史馆,大部分都是新发现的史料。新史料的发现对于张澜及民盟历史的研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以前关于张澜在民盟解散前后的活动,特别是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共“五一”口号发表后,张澜的态度是支持和拥护的,张澜的两封信也说明了此事。现发表其中有重要价值的史料,供大家学习研究。

9d0ad4edcaa95983e6d31be0803626ce.jpg

一、1945年9月6日,戴笠叶秀峰张镇呈蒋中正共党徐冰王若飞毛泽东张澜对国共谈判宣传汇报。其内容如下:1.徐冰称毛决采柔软态度以求有成(戴笠);2.王若飞称可能建立联合政府(戴笠);3.毛泽东希望各党派能参加谈判(戴笠);4.张澜称希望谈判能获结果(叶秀峰);中共今后动向在争取半公开活动(张镇)。

虽内容文字不多,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当时中国共产党、民主同盟对重庆谈判的意见,可以看出中共及民盟对重庆谈判的诚意。

2c0975b59b50cda62a907df6a7e0bc15.jpg

二、1947年5月8日,张澜函请蒋中正承认民主同盟之合法地位。其主要内容有:

1.现政府既经多党参加为行政院负责制,凡合法在野政团,遇有重大事件,应以与行政院长商洽为唯一合理途径。2.列举南京中央日报4月22日社论,否认民盟合法地位;5月3日中央社发表“中共地下斗争路线纲领”,文内多捏造民盟之处,应负法律上之责任。3.声明民盟为独立的、和平的、公开的在野政团,行动遵循民主执道,新政府既依据政协决议产生,不能抹煞民盟之合法地位,并应负依法保障之义务。4.国事已至穷途,各党派应毅然悔悟,声明今日依然愿以其在野身分准备与政府遇事商谈,以求得党派间合理之谅解,减少党派间无谓之摩擦,而本盟被捕盟员之恢复自由、被禁刊物之恢复出版等等,均愿与政府坦白商讨,以求获得妥善合理之解决。5.请表示同意,即推送代表晤商。就私交立场,表示愿竭诚商谈,希望政府不再为共党驱民。

fc2a86e468fc2c1f5471a046cc912b3f.jpg

三、1948年5月27日,张澜黄炎培罗隆基等于五月廿七日致函港方民盟左总部表达三项意见:1.对中共“五一”号召政协一事,在原则上表示赞同,但须重申民盟过去所持之民主和平统一团结,及不参加任何单方面会议之主张。2.重申自主独立之立场,藉以冲淡民盟三中全会之过激言论。3.港方民盟之态度应尽速改变,否则民盟在国内将无活动余地。

1cfcb1460ce362a858fb1fe5fb675ba3.jpg

四、1948年6月12日,张澜由沪致香港沈钧儒、朱蕴山、张伯钧、周鲸文等四人亲笔函一件,内容如下:五月中旬曾寄一函,想已收阅。闻总部对目前整个时局将发表文件,有所表示,果然乘此时机向国内及国际说明,民盟政策与立场于民盟发展前途自有裨益。但在发表此项文件时,愿公等留意下列数点:一、积极标明民盟一贯政策为“和平、民主、统一、团结,”并说明此项政策至今未变。但和平团结之路线必为政治协商,而民主统一之保障必为联合政府,此则与中共“五一”之政治口号相呼应矣。二、强调说明民盟为独立而非中立之政治集团,坚守政纲政策,绝对独立,明辨是非,曲直绝非中立,以独立自主之立场用诚恳真实之态度与中国各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共同奋斗,以求达到铲除封建独裁势力,而建设中国真和平与真民主之目的。总部若能将此二点用简单有力之文字加以说明,必能消除国内外对我盟之猜疑与误解,而增强民盟之力量,扩大民盟之影响矣。独裁者处境愈困愈危,则其对付国内盟员之手段亦愈毒愈辣。迩来各地又有盟员无端遭受逮捕,总部对国内各地之联络与指示,务祈慎重以保各地同志之安全。处此艰难环境,盟中应以精诚团结为至上原则,国内国外绝对互信互谅,则彼此一切行动必能因地制宜,相得益彰,此诚民盟前途无量之福也。

b2d15a51682b371d6140418bac34bae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