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为一国国民基础教育,儿童身心发展,胥于此植其根基。故各先进国家,于其国民基础教育,靡不注意于启发儿童思想,使之无所锢蔽。我国学校源流复杂,办法原不一致,幸经政府逐年改革步调渐就整齐,抗倭战起,教育部更于民国27年制定战时各级教育施政方案,以“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其健全体格,陶其善良德性,教以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能……为将来自立之准备。”作国民基础教育方针,意在造成健全无缺之国民,洵为确切至当之作。惟查教会中小学校其课程中尚有将宗教一科,列为正课,或类似正课之讲演,强令学童修业者,此与政府规定发展儿童身心之旨,不无背驰。窃念信教自由,虽载约法,然此亦只就思想已达到发展在成人而言,初非及于童稚,即令教会办学宗旨,在于宗教宣传,然于思想发展未到成熟在青年所习读之中小学中宗教一科,亦只应于正课以外,自由讲述,绝不应列为正课,强其必修,造就先入为主之材,而锢蔽其思想。为此请申明令,禁止中小学正课中讲授专家,以免妨害儿童思想之自由,发展符合国家教育国民在旨意。是否有当,敬希公决。
提案人 许德珩
联署人 张澜 周炳琳 褚辅成 黄建中 邓飞黄 程希孟 卢前 陈石泉 黄同仇 黄同仇 王启江 陈豹隐 任鸿隽 梁漱溟 胡元俊 邹韬奋 刘叔模 席振铎 张一麟 史良 陈希豪 张剑鸣 陈博生 陈其业 仇鳌 张识章 彭允彝 杨振声 欧元怀 范予遂 王造时
(《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五次大会提案原文》国民参政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