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本校初中部第五班二组学生计有郑新怡等五十三名,内中由小学毕业生四十名,同等学力十三名,所有新生一览表及应验证书呈报在案。旋于本年四月案奉钧厅厅二字第一六六七一号指令开,“呈件均悉。该生郑新怡等二十九名赍证相符,准予核定学籍。李均等十一名应催缴小学毕业证书呈验。在予同等学力生杜德阶等一并核夺,表存,证验发。此令。”等因;奉此,查小学毕业生李均等十一名,已先后休学,毕业证书实系无法催缴。惟同等学力生杜德阶等十三名中,有鲁冠群、林树、蒋吉春、蒲正荛等四名,原系小学毕业生,前将证书补缴前来,并经呈报。奉到三十二年十一月厅二字第二一一四六号指令,核准在案,爰是该组同等学力生只有杜德阶、何光辉、任荣、何志光、吴至善、李公祺、张宏伟、李昌鑫、徐永昌等九名,并未超过法定人数,且该生等历期成绩合格,本期应届毕业。理合具文呈请。
鉴核令遵谨呈
四川省政府教育厅
附呈初中第五班二组同等学力生杜德阶等应届毕业生履历及历年成绩一览表二份
南充私立建华中学校长张澜
(据南充市档案馆馆藏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