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省会东四区自治委员会 (1934年1月17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研究院 时间:2024-05-23 15:26 点击:70次

迳复者:

以年来人民负担已重,若再抽收房捐,实非力所能胜。请转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将抽收房捐之议打销,以延民命,等由到会。查剿匪军兴以来,军用浩繁,因补助饷起见,故政府有征收房捐办法,事关紧要,虽重累人民诚属不得已之举。惟民生凋敝,力有难胜,亦系实情。即予转函四川善后督办公署核办可也,相应函复,即希查照。

此致

四川省会东四区自治委员会主席暨常务

委员长张澜

 (1934年1月17日《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