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市政府送还莲花池佃户佃约等事宜的公函 (1944年12月9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研究院 时间:2024-05-23 10:47 点击:62次

案查前据普济堂单报,以准贵府通知拟购买外东莲花池本堂基地一幅,备作建筑市立医院之用等情,当经派员商定办法,并于本年一月十三日将莲花池佃户范泽安等佃约十一张函送贵府查照办理在案。嗣时逾数月,既未照协议办法履行,并唔前余市长面询经过。据云市医院从缓设置,购地可作罢论。兹查莲花池各佃户不免有乘机添修房舍,辗转佃售等情事,妨碍业权至大。相应函请贵府查照,将前送范泽安等佃约十一张赐送过堂,以凭派员整理。至纫公谊,仍希见复为荷。

此致

成都市政府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