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山机场修建电台占用田产应从最高田价计算 致彭山县政府 (1944年6月10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研究院 时间:2024-05-23 10:24 点击:82次

据佃户张锡洲函报:因本地机场在板桥修建电台,将本堂佃与张翟二姓之田地占去大小田八块,计约十亩零,请派人来领地价等语。查修建电台购用民田自属国家正当需要,惟本堂用款专恃田租收人,一有损失称补甚难。上项为修电台而割让之田地,拟请贵府大力主持,从最高田价计算,以免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善款。并希将价款悉数汇兑来堂,藉省周转。仍盼先行赐复,无任公感。

此致

彭山县政府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