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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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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三月十九日,案奉四川省政府社二字第-四九七号训令开:案奉行政院仁一字第一九八六号训令开:奉国民政府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令开: 前国民参政会参议院尹昌龄云云,此令。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堂知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原令留堂备案外,相应照抄原令函达,即希知照为荷。
(成都市档案馆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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