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府租用马正街培根小学校址期满办理退佃手续 致成都市政府的公函 (1943年2月4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23 08:57 点击:111次

案查贵府前佃本堂马正街培根小学校址办理中心小学,限期三十一年年底期满归还本堂,立定佃约,双方保管在卷。现在限期已满,本堂为便于督策教务起见,议定将外北丞相祠培根小学迁还原校办理。除已饬该校校长即速迁还外,相应函请贵府烦为查照,并派员前来本堂办理退佃手续,以资交接,仍希见复为荷!

此致

成都市政府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