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组后继续维持不动产权益致成都市政府的公函 (1943年1月23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23 08:43 点击:88次

  本堂自尹前总理昌龄逝世以后,爰于三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改组成立,推选表方、深甫为正副理事长,辞不获已,只得勉为承乏。除己自改组成立之日起,依照章程组设总管理处正式办公外,以后贵处辖区以内本堂所有不动产业一切权益,仍请继续维持,以惠孤穷而资救济,并希见复为荷。

此致

成都市政府

理事长张澜

副理事长徐深甫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第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