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急,西乡潘仲三团长,分轉李竞枝、李子俊、陈疇九、赵錫之、李珪如、钟和光、李汉臣、向时俊、甘树嘉、黄瑾怀、王元輔、何告成、林仲虞、陈竹溪、叶良一、庄堯阶、陶舜欽、譚鸿劭、楊覚民諸君鉴:
两电計达。今更撮要为諸君尽最后之忠言:
一,钟与本师存亡有連带关系。以流离式微之軍队,又值中央主张裁兵之时,钟去則本师断难存在。
二,刘之逐钟,系用諸君全体名义电呈中央,中央已认诸君为叛逆,以后餉械絲毫无望。
三,刘对中央素少信用,和局朝成,刘即夕去。此时戴刘,无异自杀。
四,刘与熊克武势不两立。奉钟可借中央之力以回川,逐钟奉刘旣为中央所不容,又絕回川之希望。
五,本师系国軍非川軍,刘以諸君名义逐钟,而普与升迁,坏法乱纪,中央断所不許。不惟升官无效,反将失去原职。
六,本师历年血战,忠勇勤劳,为中央所褒許。今受人愚弄,迫逐长官,徒使以前名誉劳績及将来莫大之希望,完全送葬,万分不值。
七,补救之法,惟有速电中央,声明各团营分防在远,此次事变,系刘所为,諸君事后始悉。恳請中央飭钟回任,方可洗污名而保实力。
以上各节,澜所以不憚屡陈者,非深有爱于钟,特从中央情势观察,不得不借钟以存本师之单位。回忆澜与本师起义成立以来,諸君利害,无时不在瀾心目之中。此次为諸君計虑,亦但求有益于諸君,絕非偏重于一人。尙望諒察,自求多福也。张澜,敬。
(《近代史资料》第29册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年11月 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