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元樊委员伯强、易参议 (1934年11月11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7 17:08 点击:88次

广元樊委员伯强、易参议:

近函奉悉,顷与此间难民救济会商定分段办赈,凡属一路指定安插之各县难民,统由难民救济会负责,拨款赈济,以免重复遗漏之弊,该会即将派人办理。灾区儿童救济会所收儿童,确数若干,陈师长书农电请送成都各善堂收养,是否即救济会所收儿童,望详告。

 张澜真印 

 ( 《华西日报》193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