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江李县长钟委员治安维持会 (1934年6月26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7 16:02 点击:163次

南江李县长钟委员治安维持会均鉴:

该县领得中央赈款,分办急赈农贷,务烦遵照令发章则,妥为办理。无论已否收复之区,凡为县属,均应统筹,免致偏枯。其未经收复各区难民,只能给赈,不能贷款。因办赈所以救急,而贷款则为农民复业故耶。

 

张澜宥叩

 

(《新新新闻》193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