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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拾珠
原创作品
张澜数据库1
张澜数据库2
三台李县长暨机关法团鉴:
铣代电悉,该县收容难民并资遣回籍各费,地方力不能胜,请補助前来,已商程特派员拨款千元,以资救济,希即具领,并妥慎办理为要特复。
张澜马印
阆中罗县长、邓刘委员长、张委员长鉴:
俭电悉,该县留住之通南巴难民,已商程特派员于中央赈款备作收容所,补助项下拨洋五百元,希即具领,以为资遣难民回籍之用。特复。
(1934年5月23日《新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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