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四川省公署声明高等学堂旧契 在孙友于等未缴还以前无效 (1928年12月)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4 08:30 点击:65次

迳启者:

窃敝校前因四川教育经费收支处人员粟雨田、孙友于等将敝校所有前四川高等学堂田产契约坚握不交,迭函贵署追缴,均经转饬该处遵照办理,函复有案。乃迄今日久,该会不惟未将此项契约遵令缴还,反更明目张胆,勾结串卖,见诸实施。前月,三军联合办事处曾据该委员会呈请将成都大学所有之前高等学堂田业割卖十分之三四为孙友于清偿债款等情,转函到校。当经敝校依据法理奉处,并请转饬迅将敝校契约全部归还,由三军联合办事处转令该会,遵照办办理。殊该会因三军联合办事处不为其所朦蔽,近复改变方针,串通四川各大学院贯彻其不法之主张。据昨日报载,以下同前稿云云,势将引起绝大风波。除由本校一面申明旧契在孙友于等手未缴还以前,该契作为无效,并分函三军联合办事处出示保护各佃户外,相应函达贵署,请烦查照备案,实为公便。

此致

四川省公署

校长张〇

 

(党跃武主编《张澜与四川大学》(下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21页-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