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教育厅长大学院长 希望出面支持成都大学的主张 (1928年12月)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3 18:10 点击:68次

仙侨先生大鉴:

查敝校本年二月,曾将前高等学堂房舍产业拨归敝校管业经过事实及教育经费收支委员会职员孙友于等又有将以此项契约抵借巨款情形,以大字第七号公函,请求教育厅主张正谊,严饬该处经手有责之人,迅将所借契约等项缴还省署,以便转送敝校。已蒙准到前由,转呈省署核夺,函复在案。是则成大接收高等学堂田产及收支处握契不缴,固先生所夙知者也。乃该收支处不惟迄今抗未缴还,且更明目张胆,为所欲为。据昨报载教育经费收支委员会召集省立各校云云,由法政学院庶务赵某经手等语。阅之,不胜骇异。当从四处查问,事果不虚。藉以敝校接收前高等学堂产业已备法定手续,北京教育部、国民政府大学院、四川督省两署皆有案可稽。不料四川大学各院竟承教育经费收支委员会之召集议决,以四川大学名义出头主卖,为营私舞弊之孙友于等弥缝阙漏。街市喧传,其中并有贿通等情。虽未能置信,而事乃离奇,出于情理之外。以先生兼任教育厅长及大学院长职权所在,此案层累曲折,当较其他院长为详,乃不闻发言制止其非法主张,殊令人索解不得。而自报纸宣布此项以四川大学主卖成都大学所有之高等学堂田产之后,已逾两星期,亦未见四川大学有否认之表示。此项产业拨归敝校接收,国民政府暨省政府均历历有案,所有权早经确定,五院院长宁不知之果?欲与本校争得此项产业,自应向国民政府、省政府申诉,岂能向教育收支处横取,并且横取尚未到手,竟先行变卖,以与营私舞弊之孙友于、粟雨田还债者乎。毋乃不合理法之甚。先生为学界山斗,在政界已经历有年。务望持正不阿,以挽颓弊,则感激者匪惟敝校也已。愚戆之言,尚而谅察。专此上达,顺颂台绥。

张澜再拜

(党跃武主编《张澜与四川大学》(下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