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教育厅 (1926年4月19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13 10:55 点击:62次

迳启者:

据本校学生周以炯呈称“凡在高师、高工、高农三校毕业列前五名者,得在原籍教育局领实洋三百元,以作出川考核教育之费。生此届高师三年级毕业生,名在考核额内,去年已在荣县教育局局长黄元赞任内领得角洋一百五十元。现考察团业经成立,定期五月四日在渝集会。恳请教育厅令荣县教育局现任局长朱国经从速发足,以便就造”等情前来。查该生所称各节当属实情,相应函达贵厅,请烦饬荣县教育局照办为盼。

此致

四川教育厅

中华民国十五年四月十九日

  

(党跃武,《张澜与四川大学》(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