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宪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4年4月16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08 10:26 点击:226次

在第二次宪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4年4月16日)

 

宪政实施,尚须抗战结束一年后。今日吾人希望政府实现民国20年所颁布之训政时期约法,因约法中已规定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身体、居住、迁徒等自由及监督地方官吏。吾人一面研究宪草,促进宪政;一面应请政府实践民主精神。故望本会建议宪政实施促进会,请政府实施约法,将人民应有之根本自由实现。

 

(《华西日报》194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