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影像记录
新闻资讯
历史照片
历史档案
史海拾珠
原创作品
张澜数据库1
张澜数据库2
在第二次宪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4年4月16日)
宪政实施,尚须抗战结束一年后。今日吾人希望政府实现民国20年所颁布之训政时期约法,因约法中已规定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身体、居住、迁徒等自由及监督地方官吏。吾人一面研究宪草,促进宪政;一面应请政府实践民主精神。故望本会建议宪政实施促进会,请政府实施约法,将人民应有之根本自由实现。
(《华西日报》1944年4月17日)
上一篇:在宪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4年4月2日)
下一篇:谈现阶段中国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