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 (1952年11月3日)

作者:张澜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4-05-07 11:10 点击:106次

继续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

(1952年11月3日)

 

自从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来,中苏两国人民之间就建立了伟大的友谊。在三十几年中,苏联始终是中国人民的最真诚的朋友,曾对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给予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苏联的这种援助,乃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毛主席早就说过:“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只有社会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的领袖,社会主义的人民,社会主义的思想家、政治家、劳动者,才能真正援助;而我们的事业,没有他们的援助是不能取得最后胜利的。”

但是,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外国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反动派,特别是后来的国民党反动政府,采取各种手段,阻挠和破坏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进一步合作。直到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进行解放战争,消灭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以后,形势才起了根本的变化。我们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了空前未有的统一团结的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的手里,这才使中苏两国人民有了真诚合作的可能。经过毛主席和斯大林大元帅的会商,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已由于一九五○年二月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而永久地确定和巩固下来了。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集团,再也不可能损害或破坏中苏两国的友好关系了。

三年来,苏联政府和苏联人民,根据苏维埃国家的立国原则,根据中苏友好同盟的伟大精神,在各方面给予了我国以大公无私的援助。首先是在反对帝国主义的一切国际斗争中,我们获得苏联的最有力的支持。不久以前,为了防止日本以及与之相勾结的其它国家重新进行侵略,苏联政府又同意我国政府的建议,延长中苏共同使用旅顺口海军根据地的期限。这对于加强我国的安全和巩固革命的胜利,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苏联的援助对于我国的建设,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应该着重指出,苏联的援助,不论是经济方面的,或是技术方面的,都是完全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都是完全兄弟般的、真诚的、国际主义的援助。我们所以能够在短短三年内,顺利地、迅速地完成经济恢复和改革工作,是跟苏联的这种无私援助分不开的。因此,在全世界人民热烈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的时候,我国人民尤其要向苏联政府和人民,向伟大的斯大林大元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苏联过去三十多年对中国革命的援助和最近三年来对新中国建设的援助,完全证实了毛主席英明的论断:“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时代,任何国家的真正的人民革命,如果没有国际革命力量在各种不同方式上的援助,要取得自己的胜利是不可能的。胜利了,要巩固,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国即将展开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我们需要继续取得苏联的更大的援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有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但是,美国侵略者还在拖延和破坏朝鲜停战谈判,阴谋扩大侵朝战争,仍然霸占着我国的领土台湾,并明目张胆地实行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政策,亚洲的和平和我国的安全仍然受到极大的威胁。为了防止新战争的危险,为了保证我国建设的成功,必须继续加强中苏友好合作互助同盟,继续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这是我国人民坚定不移的共同意志。

大家知道,中苏两国七万万人民之间的团结,是以政治上的团结一致为基础的,因而是没有人能够分离的,是不可能被战胜的。让我们在这个伟大友谊的基础上,为中苏两大国进一步的繁荣而奋斗!为全世界和平与正义的胜利而奋斗!为全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人民日报》195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