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义
一、义主制断
仁为天理万善之长也。自其一心之仁而推之,万事万物,处之咸宜,是谓义。义即天理之所宜,故曰:“义者,宜也。”前儒训义者,事之宜。而误解者或只在事上求宜,则大误。盖以纯乎天理之心,而酬酢万事万物之交,恰当其可,无一毫过不及处,故谓之宜。若舍此至仁或天理之心,而只于事上求宜,则无有权度,无所取准,奚以得宜耶?
《礼运》以“仁为义之本,义为仁之节”,其言至为精当。盖义不本之于仁,则如果断者必少慈祥恺悌之意;仁不节之以义,则如宽柔者难期不流不倚之行。故义本之仁,则发无不善;仁节以义,则施无不宜也。行合于义,即行得其宜。顾行之宜不宜,必由内心加以裁断,而裁断得宜处,即为当然之法度,而不可易者。
古者书仪为义。仪,度也。度,法制也。因而义亦含有法制之意。故《表记》曰:“义者,天下之制也。”制谓以本乎天理之法度,而裁断于事,使物各得其宜也。当于法度则为之,不当于法度则不为。一言语,一举止,皆加之以裁断而不敢有丝毫之苟,义所以为天地严凝之气也。然何以能裁断靡失,则必由克己复礼而来。克己,则去私而无蔽,斯能明是非,决可否,而事得其宜;复礼,则循理而不忒,斯能无偏颇,无反侧,而行当于正。
惟仁熟而后义精也。人非明于义,则不可与立;非精于义,则不可与权。盖事无定形,而有定理。泥于形者,必悖于理。惟守有定之理,以应无定之形,则事无失而理皆得。故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以其能合于权也。能立,则义之为道也正;能权,则义之为用也神。要皆一本于天理之所宜以为制断而已矣。
今则言非礼义而自暴者,与夫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而自弃者,比比然矣。自暴则卑俚无识,自弃则苟且偷安,而国家社会遂不堪问也。惟能一以天理为制断,恒怀自尊之心,达则立朝,咸仰正色之风;穷则饿死不受嗟来之食。亦恒怀自强之心,常则日乾夕惕,而德益进;变则劫众沮兵,而守不更。能自尊,能自强,斯可与为义也。
二、义利之辨
《易》言:“乾,元亨利贞。”孔子释之曰:“利者,义之和也。”言天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而和同也。复申言之曰:“利物足以和义。”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足以和合于义,而法天之利也。是利为天之德,义则事之宜,能利物,即和合于义。《墨子》云:“义,利也。”直以义为利,其旨正与《易》同。
盖其所谓利,就交相利而言之,交相利即是义,以其周宜于人也。利即是义,除利之外别无义。利不利,即义不义之标准。此以道德与实利合而为一者也。两者实相成,而非相反。顾所谓利,全是利人,所以利即是义,亦即是以义为利。若不思利人,而惟知自利,则别于义,而仅谓之私利,以其与义相反,而常至害义也。
凡以利与义相对而言者,皆就自利之害义者而言之。孔子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因所喻之不同,而君子小人于以分。其所谓利,正就自利之害义者而言也。孟子以“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为舜之徒;“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为蹠之徒。善,即是义;其所谓利,亦就自利之害义者而言也。故董仲舒云:“正其谊不谋其利。”盖义心根于秉彝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在己无损,而利及于人。故孔子勉人以“行义以达其道”;“见义不为,无勇也”。徇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故孔子儆人以“放于利,而行多怨”。孟子亦言:“上下交征利,而国危。”是由义则正我,即以宜人;贪利则损人,终至害己。何去何从,厥道甚明。
顾义心为人所同具,所谓性善也。乃世有能守义而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昧义而计丰约于晏安之时者。孟子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乃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夫生为我所欲,即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而为之,子必不为,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之说也。舍生而取义,即争一言以相杀,是义贵于其身。之说也。呼蹴之食,宁身死而不肯受,恶其不义也。乃为身外之物而受无礼义之万钟,是秉彝之良心蔽于物欲,因而为晏安所诱夺;贪利而忘义,所以有失其知是知非之皎然者也。
或以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而取义,固善也。然而言生者必有欲于利,此人情之大同;如专言义,而遂以言利为大戒,则将何以使人养生送死无憾? 且己身即可饿死,又将何以仰事俯畜? 人既有生,何能去利耶? 不知舍生取义,非不爱生,特生必合于义耳。生必合于义,生亦不能离乎利,特不能专为利而生耳。合于义之生,是充实其精神生活者也;专为利而生,是陷溺于物质享受者也。偏于物质享受,而离弃精神道德,则嫉忌之心必生,争夺之祸必起。晏子云:“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蕴利生孽。”言苟舍义而蓄利,必生妖害,是舍义而徒生于利者,终必害其生也。惟物质享受,能不离于道德标准。见利思义,无非分之得,无限制之取。在己有苟完苟美之心,在人无不均不安之患,生于利即生于义,生于义即生于利,生与义利相调和,斯可谓善也。若只知贪利,罔克由义,而且藉辞于仰事俯畜之资,须知祀亲必求仁粟,以不义之财富供其父母,不可谓之孝;教子必以义方,以不义之财富遗其子孙,不可谓之慈。此尤今之世人所当深省而切戒也。
三、义必有耻
孟子云:“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非其有而取,是谓不廉,不廉即非义也。又云:“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羞恶之心,是谓耻,耻即义之发见乎情者也。廉与耻皆义之一节,而有耻尤要,存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曰:“耻之于人大矣!”夫人常易从恶,必有耻而后不肯为非;常自满足,必有耻而后恐不若人。故小之则行己有耻,始可谓士;大之则明耻教战,乃能强国。自古以来,未有无耻而能淑其身,善其事者。
顾世间可耻之事,最大者莫如世治而无可行之道,世乱而无能守之节,居尊处贵,但知食禄。孔子谓:“邦有道,穀;邦无道,穀,耻也。”即斥此种人也。其次,则凭藉权势,贪利无厌,子弟悉居腴职,家人咸有市心,封靡于邦,罔恤物议。孟子谓:“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即斥此种人也。又其次,贪禄固位,惟恐或失,近权贵则舐痔为荣,妒贤能则腐鼠相吓。孔子谓:鄙夫“苟患失之,无所不至。”即斥此种人也。又其次,歆羡富贵,枉道以求,昏夜乞哀,骄人白日。孟子谓齐人乞余墦间归,而骄其妻妾,为妻妾所羞者,即斥此种人也。是皆所行可耻而违义之甚者矣。
历观史籍,滔滔皆然,此世道日趋于衰微,而国家常即于乱亡也。然而天下可耻之事,不独在于富贵利达之人,即一乡之士,曲巷之民,苟或细行不矜,终累大德。故如隐而为穿逾之事,微而受尔汝之称,人多以其事属细微,不加重视,不知今日不耻穿逾,将来必肆行杀越而靡惮;今日不耻尔汝,将来必甘为奴隶而不辞。人能以穿逾为耻,而不怀穿逾之心;以受尔汝为耻,而不为受尔汝之实,本此不为之心而达之,于其所为,即所谓义也。故孟子谓:“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惟其有耻,是以有所不为,使皆能即此心而推之,充大其美,则明礼义,知廉耻,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古来俗清于下,虽上有乱政,国家犹绵绵不至于亡者,正赖此也。又况羞恶之心,人所同有,彼贪位嗜利之徒,奴颜婢膝,媚事权势,以博富贵者,其固有之良知绝不可灭亡。苟能反求其羞恶之端,而扩充之,则未尝不能闻义而徙,以共尽力于颠危之扶持。故居今日,而欲转移风气,复兴国家,必以有耻为立教之先务也。
四、义必有节
古称节义,节者,制约于善,而守之勿失,使不陷于不义者也。顾有高峻之节者,必先有刚大之气。孟子谓:“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直即是义,以养此至大至刚之气,即以此气配合于道义而助之行。所谓“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者,此气为之也;所谓“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者,此气为之也;所谓“舍生而取义”者,此气为之也;所谓“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所谓“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所谓“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亦皆此气为之也。人生穷达夷险,遭遇无常,有此至大至刚之气,则行自立;无此至大至刚之气,则行必隳。未有气不养,而能坚其所守之节者,古来所以重气节之士也。
何谓有节? 试举孟子所言以明之。
一曰不枉己。陈代尝以孟子不往见诸侯为小节,而劝以枉尺而直寻。孟子则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所谓枉己,进不以正也。士君子读书尚志,欲见贤而不以其道,犹有闭门不纳之人。不由道而自往于前,宁异逾墙相从之贱?今日不惜卑躬,将来何以率物。故古之人宁道之不行,而不轻其去就也。
二曰不辱己。万章以伊尹以割烹要汤为问,孟子则谓:“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非其义与道,大之则禄以天下而弗顾,系马千驷而弗视;小之则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汤三使往聘之,乃幡然以为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岂若于我之身亲见其道之行?“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吾未闻枉己而能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天下之所以无真功名者,由无真气节;而欲气节之立,先在安恬退而慎出处,而以世道人心为己任,不急急于一己之智勇,功名于是乃有真功名,乃能拨乱而返治,伊尹斯其人也。岂有屈身干主,不恤为卑贱之行? 后之人虽志切救民,而出处大节,当一以道义而不苟,决不可稍漫其身也。
三曰不学妾妇之道。景春以公孙衍、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为大丈夫。孟子斥其以顺为正,为妾妇之道,而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所谓妾妇之道,以其阿谀苟容,窃取权势,有异于直道而行,浩然无累者也。若大丈夫,则居于仁,立于礼,行于义,使其得富贵,则被袗鼓琴,若其固有,何论卿相之荣? 处贫贱则动心忍性,益所不能,讵以劳饿为戚? 遇威武则自反而缩,万人吾往,何有诸侯之严?不能淫,不能移,不能屈,其德性之坚定为何如也。
四曰不震惊势位。孟子谓:“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常见士之高自矜许者,一旦进于王公大人之前,往往形容局促,应对失常,察其原因,实由识与养之不足。盖瞻纷华而歆羡者,自必见尊贵而畏;无圣贤为模范者,自必为流俗所移。惟能抗心古哲,内重则外自轻,斯不震惊势位而丧所守也。
五曰不作乡原。万章问孔子以乡原为德之贼,何如斯可谓之乡原? 孟子答以乡原之讥狂者曰:“何以是嘐嘐也? 言不顾行,行不顾言,则曰古之人,古之人。”又讥狷者曰:“行何为踽踽凉凉?”而己则阉然媚于世,“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所谓乡原,既非如狂者之可与进取,又非如狷者之有所不为,而阉然媚于世,同流合污,既伪为和,似忠似廉,又伪为介,常持两可之见,以求悦于众人,宜为圣人之所深恶。然若世之居可为之位,值当言之时,不能达贤纠恶,而但小心以自持,不能陈善闭邪,而反后言以示直,身虽立于朝廷,心实同于乡原,尤为有识者之所不取也。
凡此五者之不为,皆所以立身于平日,砺行于穷时。常具淡泊宁静之怀,不为利诱威胁所屈,古来圣贤罔不如此。若夫“顽顿亡耻,奊诟亡节,廉耻不立,且不自好,苟若而可,故见利则逝,见便则夺”,此贾谊之所为长太息者也。无耻无节,而义亡矣。义亡而人皆惟利是图,徒震惊于势位,不惜枉己辱己,相率而为妾妇之道,为乡原,官邪日章,士气消沮,内政不修,外患未已,国家之危,殆哉! 岌岌时至今日,直可为痛哭者也。举世滔滔,则安得上为公忠自矢,下以名节相高? 在朝无愚鄙污秽之人,在野皆忠厚清修之士,见之者谓其如竹筠松心,闻之者足以使顽廉懦立,能存天地之正气,即能保国家于永存,此则所殷切跂望者也。
附: 《说仁·说义》跋
右《说仁》《说义》二篇,吾师南充张表方先生之作也。先生亮节高风,嘉谟远猷,既已昭昭在人耳目,独义理之学所为,征诸心而验诸行事者。世或不能尽知,其常所从游者虽知之,而未必备详也。
今年春,门人因先生七十有一寿辰,谋所以称觞致祝,先生以寇难方深,峻辞不许。陈义之高,势难固请,然而弟子眷眷师门之意,亦何能无一遂而已。比获诵斯著,其说仁义,纲领昭畅,六通四辟,实可以窥先生立己达人之大节。征之群议,全以为能公之当代,传之不朽,将不仅并时人心之助,亦庶乎俟诸百世而不惑者。即门弟子所以寿先生,天下所期先生以难老者,未必不在是,是亦君子思济物之意也。先生以为可,遂录而付诸铅椠。
事起庆寿之资,因并列其七十照像及自传与及门颂祷之词于前,俾四方人士识与不识,以得知先生之矍铄康吉,洎平生行谊为快。倘可免荀卿所讥言不称师之叛,岂敢谓水深而回,通利而思,以无愧于在三之义哉?
民国三十一年壬午夏月,门人寇华表、韩钟钦、林学诗、邓克明、姜友于、马玉泉等谨识。
(据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