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民外交推动欧美友邦人士敦促各国政府 对日寇侵略者实施经济制裁案 (1938年11月5日)

作者:张澜研究中心 来源:张澜研究院 时间:2024-05-29 10:51 点击:93次

理由:

(一)国联对日本侵华战争,虽通过了采用盟约第十六条的决议,但决定各国自由采用,结果恐不生实效,其中症结所在,有因为自己利害关系不愿意制裁日本者。我政府外交当局虽用极大的努力,终未能突破这些难关,使外交上得到欧美友邦更多的帮助。

(二)欧美友邦虽无意实施国联盟约第十六条,但各友邦爱好和平的人民,却自动的决议不买日货和不卖货给日本,这是英国的合作社和援华委员会所进行过了的,英国利物浦的码头工人和坎拿大的码头工人都曾经拒绝为日本船装卸货物,法国工会联合会为援助我国募捐,美国人民节食援助我国,印度人民组织救护队到我国来服务,世界和平大会和青年大会都决议援助我国抗战,这些都是我们开展国民外交极好的基础。

(三)本会第一次大会对于外交报告的决议案中在第四项曾指出:“今后应在政府指导之下,加强国民外交之活动,尤其注重随时资助社会各界适当人物赴国外工作,并由政府令驻外使领人员,切实协助”。国民外交可补政府外交的不足,这是本会第一次大会所确认的。

(四)过去我国虽有个人出外作宣传联络工作,但无组织,无计划,收效不宏,所以我们选派民众的代表,分赴欧美各友邦从事联络。

办法:

(一)选派农工商学妇女职业民众等代表及世界知名的人士若干人,分赴欧美与各友邦政党、民众团体及国际和平组织、国际劳工团体,切实联络,实现真正的国民外交。

(二)民众代表须搜集日寇暴行和我国英勇抗战的事迹,如电影、图书、照片、歌曲、文字及胜利品等材料,以供各友邦民众的阅览。

(三)我国驻在各友邦的使领人员,应随时予上述代表以实际的援助。

如能采取上列办法,一新我国国民外交的阵容,则同情我国抵抗侵略的欧美各国友邦,必能予我国人民之更广泛更实际的援助,他们的政党社团可以决定不买日货和不卖货给日本;他的工会可以决定不起卸或装运日货,他们更可以敦促其本国政府实行国际条约上所规定的义务,如国联会员国实施盟约第十六条、九国公约关系国实行公约等,这于我国坚持持久战,争取抗战最后胜利有莫大的裨益。至于本会第一次大会议决之推派参政员前往欧美各国访问案及扩大国际宣传办法案,应请政府从速一并执行,是否有当敬祈公决

提案人: 吴玉章

连署人: 秦邦宪 彭允彝 林祖涵 董必武 章伯钧  杨赓陶  陈绍禹  王卓然  沈钧儒  张澜 许德珩  邹韬奋  杨子毅 

        黄同仇 王葆真 韦卓民 王冠英  于斌   程希孟   邵从恩 马乘风 朱之洪  史 良   奚 伦   陶行知 高惜冰 

        胡石青 周士观 冷 遹   黄元彬 张申府

 

(原载1938年11月7日《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