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澜校长主持修订的《学生操行修养标准》

作者:张澜文化研究院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1-04-13 15:58 点击:941次

《学生操行修养标准》

A. 关于教室者。

1. 教室内坐次必按编定号数、姿势必端正严肃。

2. 须轮流洒扫,务使教室清洁。

3. 上课必带课本、副本及应用笔墨。

4. 向教师质问应答必起立。

5.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于授课时下堂便溺。

6. 不无故旷课。

7. 听讲时不私阅课外书籍及交谈。

8. 不在教室内打球或其他游戏。

B. 关于自习教室。

1. 潜心温课须肃静、不喧哗。

2. 自习时间不逗留室外或任意出入。

3. 须按照定号码数就坐,不紊乱秩序。

4. 遇教员缺席时即到自习室自习。

5. 温习今日所授课程,须习明日将授课。

6. 书籍文具须整齐,桌凳、地板须清洁。

7. 自习时间绝不游戏闲谈。

C. 关于图书馆者。

1. 阅读书报须静肃无哗。

2. 书籍报纸特别爱惜,不得污损或剪裁。

3. 不携带书报出图书馆。

D. 关于食堂者。

1. 未至就食时间不得到食堂。

2. 到食堂时勿拥挤奔跑。

3. 坐位必照编定席次,不搀越或争夺。

4. 就食时不谈笑、敲碗、击桌,不任意添菜。

5. 注意食堂清洁。

E. 关于体育场者。

1. 集合队伍时必迅速整齐。

2. 绝对服从指挥者。

3. 尊重各种运动规则。

4. 比赛时无论何方胜负,始终以善意相待。

5. 动作必有精神,不畏缩、不敷衍。

6. 游戏竞技时,虽不获胜亦必坚持到底。

7. 投标枪或掷铁饼铜球时,必注意场内行人。

8. 运动毕时将器械放还原处。

F. 关于集会者。

1. 开会时必准时出席。

2. 遵守会场秩序,听主席指挥。

3. 尊重意见相违者之人格,不妄加诬蔑。

4. 本自己认识作主张,不盲从附之。

5. 服从多数议决,不在背后破坏。

6. 发言、辩论必谨守秩序,只争是非,不逞意气。

7. 团体办事须和衷共济。

J. 关于寝室者

1. 床褥器具必清洁整齐。

2. 窗户须依时间开。

3. 须轮流洒扫清洁。

4. 非在规定时间内不私入寝。

5. 摇灭灯铃后即灭灯不谈话。

K. 关于会客室者。

1. 非会客时间内不会客。

2. 不高声谈笑嬉戏。

3. 不可以在室内逗留致碍功课。

4. 不将客延入其他室内。

5. 亲友欲参观学校者,须得训育处许可。

L. 关于沐浴室者

1. 不以作饮料之沸水为沐浴之用。

2. 沐浴须在指定处所。

3. 授课及自习时间不沐浴。

4. 沐浴后须将用水去。

5. 患疮疥者须在指定室内沐浴。

6. 沐浴时不喧哗玩戏。

J.   关于平时者

1. 爱敬师友。

2. 注重团体生活。

3. 热心学校服务。

4. 准时起卧、作息、运动、休息。

5. 留意校内各种布告。

6. 高年级生对于低年级生当负爱护劝勉及指导之者。

7. 各年级间不可彼此分界线。

8. 当振作精神整饬容体,不可失之颓废。

9. 对于学校或教师有所请求,当自其理由务心口一致,不可逞智饰说。

10.对于学校及一切物品当存爱护心。

11.今日事今日毕。

12.爱惜时间,善用余暇。

13.力求真实的成效,不讲表面虚荣。

14.遇得意事不矜,遇失败事不沮丧。

15.作事须有恒心、有毅力。

16.有过即当勇改。

17.待人诚恳,不轻然诺。

18.节省用费,服用须朴质简单。

19.节慎饮食,不购买零星食品。

20.不吸烟,不饮酒、不赌博。

 

(《南充县立职业学校校刊》第二期 193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