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的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根据《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张澜研究中心2025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纵向(含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已立项的2025年度科研项目(含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
二、项目结项要求
要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张澜研究中心年度课题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负责部门:除校外项目负责人外,本校的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收集本部门项目负责人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材料,并填写《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1),张澜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纸质材料:
1.《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2.《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验收报告》(附件4);
3.《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无变动无需填写此表);
4.项目成果(论文需包含出版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实物图片与介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报送至图书馆张澜研究中心505办公室,或者邮寄至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505办公室。
(三)电子版材料:请将上述材料电子档按照项目名称整理与结项汇总表,发送至张澜研究中心龙老师邮箱:1771274144@qq.com
(四)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
四、项目变更要求
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必须填写《张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及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凡确定延期项目,根据《张澜研究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资助经费拨付额度进行缩减。经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并按项目完成程度追回项目经费。
五、注意事项
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张澜研究中心将进行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张澜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龙老师18880849636
邮 箱:1771274144@qq.com
张澜研究中心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张澜研究中心2025年度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附件3:张澜研究中心2025年度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