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澜为慈惠堂事务处理与堂内各理监事商讨的函(1946年3月1日)

作者:张澜文化研究院 来源:张澜文化研究院 时间:2021-04-14 17:26 点击:443次

培权、海平、子仪,笃生、象谷、渭清、寄字、君弼、希颜、明藻、华清诸先生鉴:

     兹有关于慈惠堂数事,希予照办。

     一、本堂会计应即实行独立,所有各堂厂所会计人员均由会计组主任监督、考核、调换,对于各堂厂所亦实行独立。

     二、徐申甫先生如未来堂,遇有重要事件,即由本堂各主任及各堂厂所主管人会商办理,由总干事召集之。

     三、钟兆琼、蒙尔毅、陈则民所欠本堂之款,周某所借本堂之米,均应加紧追收,

     限于本月内自还清楚。如[逾]期不还,即函请政府究追。

张澜手启

《百年慈善机构成都慈惠堂—档案资料汇编》,成都档案馆、成都大学合编)